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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债务人服刑期间,其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仍然存在并且必须获得清偿。
首先,服刑并非出于个人意愿,而是由于触犯了刑法范畴内的相关规定,并因此遭受到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判决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等惩罚措施;而欠下债务则是在民法领域中所产生的经济行为,履行还款义务则属于债务人应尽之责,不会因一时入狱而将该责任完全抹去。在当事人结束服役重获自由之后,依旧需对从前所欠债务进行偿还处理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
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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